【圆明网】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广东省茂名市法轮功学员黄柱峰家属聘请的另一位维权律师会见了黄柱峰。十四日上午,律师到茂南区法院找到主办法官周晋锋要求阅卷,周法官以律师的律师证没有年检为由,不给律师阅卷。
下午,律师又到法院找到刑事庭庭长柯学军,要求阅卷,柯法官以同样的理由不给律师阅卷。维权律师说:那下一步,我就控告你们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清零”的邪恶运动中, 610人员、居委会、派出所等人找当地法轮功学员约谈,上门骚扰等,要求他们放弃修炼法轮功,签所谓的“三书”,否则,就抓去坐牢。茂名地区许多法轮功学员被骚扰,甚至被绑架,黄柱峰就是其中之一。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四点多,黄柱峰的家闯进十几个人,他们是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站前路派出所、城南派出所等警察,以及国保、居委会等。这些人在他家里非法抄家两个多小时,非法抄走了法轮大法书籍和几本真相资料。
因为修炼法轮功,黄柱峰曾多次受到茂南区站前路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负责人610头目江志雄、茂南区站前街道办人员陈华女、派出所警察等上门骚扰。江志雄、陈华女多次找到黄柱峰约谈,叫黄柱峰不要再炼法轮功。黄柱峰都耐心地给他们讲法轮功是教人向善,自己炼法轮功身体健康了,告诉他们:遇到危难时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可以保平安。
可是,江志雄、陈华女等人根本不听,并要求黄柱峰签写所谓“三书”,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再次入室绑架、逼迫签字。在绑架的整个过程中,黄柱峰拒绝签字,都是站前路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负责人610头目江志雄签字。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黄柱峰被茂南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八日,黄柱峰被茂南公安分局构陷到茂南区检察院。二零二一年四月初,被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高金声构陷到茂南区法院,主办法官:周晋锋。
自从黄柱峰被绑架后,他的父亲十分惦记他,忧郁成疾,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中旬老人家被确诊为肝癌晚期。律师给茂南区法院写了《申请取保候审》法律文书,被法院驳回。黄柱峰母亲非常悲伤,希望孝子黄柱峰尽快回家照顾他患重病的父亲。亲人们都在盼望被冤枉的黄柱峰早日回家。
黄柱峰的父亲有个心愿,想见孝子黄柱峰一面。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上午,律师会见了黄柱峰,并和看守所的所长龙凯交涉,希望看守所能够让黄柱峰的父亲见黄柱峰一面。龙所长说:“他们没有这个权利,要办案单位同意,他们配合就行。”律师只能向茂南区法院主审法官周晋锋反映后,无果。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三日下午,家属聘请的另一位律师到看守所所长办公室找所长,所长龙凯不在。律师向副所长说明了情况,希望看守所能够允许黄柱峰的父亲见黄柱峰一面。副所长说:“他们做不了主,要正所长说了算。”律师又去找驻所检察官,没有人。十四日下午,维权律师向法院法官递交了黄柱峰的父亲见黄柱峰一面的申请书,并附上黄柱峰父亲的病历和医院诊断结果的复印件。
黄柱峰,电气自动化专科毕业,有五级电工证和助理工程师证,工作认真负责。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他是一个孝顺儿子,是一个好父亲,也是一个好丈夫。黄柱峰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被绑架、非法劳教,在三水劳教所(现改为:广东省三水强制戒毒所)遭受种种残忍酷刑,被迫害致残。律师发现他被迫害成残疾没有得到国家赔偿,二零二一年四月为他申请国家赔偿,向曾经迫害黄柱峰的单位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广东省三水劳动教养所,简称三水劳教所)申请国家赔偿。
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律文书中写道:“目前,黄柱峰的左肩关节功能丧失50%,另一肢功能丧失35%。属九级残废(其实,残废的程度比鉴定还要严重)。受害人即原告有依据《国家赔偿法》取得赔偿的权利”。按照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2019年广东省城镇常住居民收入、支出计算;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共计应得到:1177771元人民币的赔偿。
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决定不予赔偿后,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律师向广东省佛山市法院递交了《行政赔偿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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